辽阳市森林草原防火公告
- 来源:辽阳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
- 时间:2025-02-28 16:58:56
从3月1日起至5月31日是我市森林草原防火关键期,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,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,根据《森林防火条例》规定特发布如下公告:
一、禁止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山入林,进入林区人员必须自觉接受森林草原防火安全检查;
二、禁止在林区范围内烧荒、吸烟、野炊和上坟烧纸、燃放烟花爆竹;
三、禁止在林业生产中烧除断木、腐枝及林下植被物;
四、禁止在林区和林缘100米范围内烧荒、烧秸秆、茬子;
五、禁止在公路两侧林带内焚烧枯枝落叶和其它用火行为;
六、禁止其他一切易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行为。
违反上述规定,给予治安和行政处罚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广大人民群众要积极参与森林草原防火,自觉遵守森林草原防火规定。发现违规用火和森林火警,立即拨打森林火警电话:“12119”。
辽阳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
二〇二五年三月一日